我院按照全市法院视频会议和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结合2013年的工作要点,着力抓好安保工作,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切实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院依照最高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和省院《关于进一步落实加强人民法院安全措施的通知》精神要求,调整了安保领导小组机构,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院长对安保工作负总责,各党组成员对其值班期间的安保工作负领导责任,机关部门负责人对其值班期间的安保工作负值班组长责任,法庭庭长为本法庭安保工作第一责任人。细化编排法警和辅警值班人员、编排安保区值班人员、后勤保障、重大信息报告等责任落实。
二、充实安保队伍
目前,我院的安保工作以法警为主,其他部门干警配合。未安排当班的全部在岗法警均编入应急处置机动班组。因安保人员人手不足,我院己向社会公开招录8名辅警(6男2女)以加强安保力量,拟每个人民法庭派驻1名男性辅警负责安检工作,并兼职司机。并将此事项向梅县县委、县政府报告,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加大安保投入,请示辅警的工资待遇全部由财政负担。
三、订立安保制度。
我院订立《梅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审判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细化安保工作的规章制度。规定在进入审判法庭的位置设立安检岗,在进入办公区的位置设立安保岗;在各人民法庭内大门位置设立安保岗。对各个岗位的工作任务作出周密安排,首先,每天安排一名院领导带班督查全院(包括人民法庭)安保工作,值班领导负责检查安保当班值勤情况、处置安保问题和突发事件、查找安保隐患并及时排除。其次,进入审判区的安检岗由法警大队负责,每个工作日安排三名法警(含辅警)值班,对进入审判区人员作严格的安保检查,“逢进必检”并作身份登记。第三,进入办公区的安保岗主要由各部门审判干部轮值,负责对进入办公区人员作必要的安保检查。每日安排一名庭室领导为值班组长。第四,人民法庭设立安保岗,由法庭干警轮值,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或审理矛盾冲突较大的案件,应先安检后开庭。第五,院机关大门值班室由三名保安人员轮值,负责对进出本单位的车辆检查放行,除上级、联系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的车辆外,杜绝外来车辆进入法院。保安员负责工作日中午和下午下班后机关大院的“清场”工作。
四、加大设施投入
我院购置6个安检门、1台X射线检测仪器用于安全检查,在院机关安装门禁系统实现办公区与审判区完全隔离,在院机关安检岗和安保岗安装自动存放物品柜,院机关和各人民法庭均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在囚车停放车库加装了半镂空的不锈钢电动卷闸门确保刑事被告人押解安全。
1、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均己安装安检门。安检岗、安保岗均有安全检测门、手持金属探测仪等设备。进入审判法庭的安检岗,己安装先进的X射线检测仪器,用于检查进入审判区人员携带的物品;调试启用了IC卡自动存放物品柜,通过安检进入审判区人员除诉讼必需材料、物品外,其它的则全部自行寄存在物品柜内,离开时自行取走。
2、机关的视频监控系统己全面覆盖。在院机关安装了38个视频监控镜头,其中4个审判法庭、立案大厅的视频监控系统是带录音功能的。工作时间由法警队、大门值班室和值班领导作视频监控中控值班,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则由安保员在大门值班室作视频监控中控值班。四个人民法庭各安装6个视频监控镜头,可以监控整个法庭内外的情况。
3、在办公区与审判区之间通道、进入办公区的电梯和楼梯安装门禁系统。除本院干警外,其余人员经安保检查并得到受访人许可的才能够进入办公区。
4、进一步加强刑事开庭安保工作,在囚车车库加装镂空的半封闭电动卷闸门,车辆进入后,先放下卷闸门封锁车库,然后才押解囚犯到羁押室。这样,既可以从外面观察车库内的情况,又确保不会发生囚犯脱逃事件。
5、为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有效实施,我院按上级要求购置了盾牌、电警棍、T字棍、长藤棍、网枪、灭火器材等装备。每年均按上级部署或自行安排法警加强训练,熟悉使用上述装备。
五、谨慎分析研判
对矛盾冲突较大、当事人情绪较难控制的案件,要求承办人密切注意当事人的异常动向,慎重处理当事人的不当请求,引导其合理表达,尽力化解其不满和怨气,防止矛盾激化。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苗头,必须及时上报。尤其要重点防范重大敏感案件,分管副院长、庭长和承办人应事先对案件的审理、执行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安保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