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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法院积极开展“司法公正水平提高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3-05-31]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390

梅县法院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司法公正水平提高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围绕“六强化一完善”扎实有力开展各环节的各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着力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司法服务能力。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省十一次党代会、“两个年”活动会议精神。结合“两个年”活动要求,印发学习资料供全院干警学习。今年,先后选派35人次参加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业务培训班、《全国法院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厦门培训班、《领导干部素能提升高级研修班》学习。更新干警的知识,提高干警政治理论、审判业务水平。

二是着力开展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水平。紧紧围绕“当好排头兵综合监控指标体系”的质效指标要求,加强审判质效管理,实现14项核心指标的达标率明显提升。今年1-4月的案件结案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有大幅提高,调解撤诉率达75.9%。大力开展“两评查”活动,将“两评查”活动制度化和常态化。今年4月,组织案件评查小组对170件案件及170份裁判文书进行了评查,评选出优秀案件和优秀裁判文书,供法官交流学习,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法律文书制作水平。

三是着力开展司法公开,提高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与《梅州法苑》、《法庭内外》和《梅县民声》等新闻媒体建立长期沟通联络机制,接受新闻媒体监督。今年1-4月共19次向《人民法院报》、《梅州日报》、梅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投稿并被采用,全面宣传了梅县法院的工作动态和工作新举措。不断完善法院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及时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众全面公开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重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今年1-4月共有96件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布。

四是着力开展改革创新,提高维护人民利益力度。新《民诉法》、《刑诉法》颁布施行后,及时制定了《小额民事诉讼须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梅县法院还组织制定《梅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2013321日起全面实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突破对未成人犯罪记录的封存范围,保护未成人健康成长,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