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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法院四措并举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发布时间:[2013-05-31]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195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梅县法院在裁判文书的审核、评查、上网、业务培训等方面狠下功夫,全面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强业务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干警学习上级法院关于裁判文书改革的意见和探索、钻研各类诉讼文书样式,不断积累和掌握裁判文书制作技巧、方法,提高文书写作技能。积极选送干警参加新法学习培训班,提高法律功底,增强在法律文书中对事实证据分析认证和正确适用法律能力。

二、加强裁判文书审核。实行严格裁判文书审核签发制度,确保每一份裁判文书都是语句通顺、结构严谨、论证有力、说理充分的精品。审判员独任审判的案件由庭长审核签发,庭长审判的或重大案件由主管副院长审核签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审判长签发,合议庭成员对裁判文书稿共同负责核查校对。层层落实责任,法律文书出现问题或者案件因文书原因被上级法院发改的,则进行责任倒查,取消责任人年终评优评先的资格。

三、加强裁判文书评查。为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提高审判人员的裁判文书质量意识,实行裁判文书自查和抽查两种评查方式。各业务庭在审结案件归档前均应开展裁判文书自查,发现问题后应及时解决问题。由审管办牵头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每年两次对全院已生效裁判文书进行抽查,主要对裁判文书的格式是否规范、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说理是否透彻、引用法律是否准确等方面进行评析,对瑕疵裁判文书的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并落实整改措施。对优秀裁判文书予以通报表彰,供全院干警学习交流。

四、加强裁判文书上网。除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裁判文书之外,要求其他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裁判文书上网对干警促动很大,干警自觉加强学习,促进干警不断提高文书质量,裁判文书瑕疵问题越来越少。201315月上网公布119份已生效裁判文书,2013年度的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