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8日,梅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邱忠强院长代表梅县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高票赞成法院工作报告。投票方式为无记名投票,此次共收到有效票228张,其中赞成票226张,赞成率超过99%。
2012年以来,梅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梅县中心工作大局,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成效,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