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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法院四项举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3-01-14]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094

梅县法院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努力推进我院惩防体系建设,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主要做法有:

一、建立以廉政文化建设为核心的教育防范体系

对于每年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我院做到保质保量认真开展,确保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确保教育活动收到实效。同时,在措施上下功夫,有效增强教育的多样性、针对性、实效性。一是采取全院干警集中学习,党组中心组、各支部、各部门相对集中学习及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广泛学习各项教育活动要求的内容;二是充分发挥法院局域网作用,建立专门的“廉政文化网页”,开展“廉政文化网上行”活动;三是结合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广泛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四是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总体格局,融入客家元素,为人民法院营造具有客家特色的廉洁司法环境;五是广泛发动和组织干警积极开展拔河、摄影、书法、绘画等廉政文化活动,团结了干警的凝聚力、丰富干警的精神生活。

二、建立以规范权力运行为目标的制度防范体系

近年来,为抓好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梅县法院先后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于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的暂行规定》、《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规范庭审活动的若干规定》、《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重大事项制度的暂行规定》等逾40个制度,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和要求不断进行完善和调整,狠抓制度落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初步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实现“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在制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我院突出抓好制度的执行、落实、监督,实现用制度管事管人,规范各项工作秩序和管理。继续加强法院“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县财政局指派的财务总监对我院经费开支进行常规性的检查和监督;对于重大经费开支、人事任免和工程建设项目,均由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规范管理程序,使工程建设项目实现阳光作业。

三、建立以案子和班子为重点的监督防范体系

梅县法院通过采取多种形式,使干警能够广泛、有效地接受来自外部公众、本院各级和家庭等多种途径的监督。

1、内部监督方面。通过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规范职能管理,强化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法官办案的公正意识、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有效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健康发展,提高依法依规办事效能。一是开展案件及法律文书评查活动,及时分析和通报,积极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二是对规范庭审活动采取不定期突击检查的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全院作出书面通报。三是对执行案件的评估、拍卖工作实行公开监督,有效地保证当事人的财产得到公平、公正和合法处置。

2、外部监督方面。正确处理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监督的关系,强化法院外部监督机制,更方便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法官的直接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提高监督实效。一是向当事人发放每案必附的《案件跟踪监督卡》,上面载有“五个严禁”规定等内容,方便案件当事人对办案人员实行公开监督。二是开通和公布了法院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更方便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法官的直接监督。三是实行人民陪审制度。人民陪审员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司法公正。四是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和走访人大代表等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自觉接受监督,以公开促高效、公平。

四、建立以自查自办案件为主的制裁防范体系

在开展日常工作中,规范和发挥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三项工作格局,以及“监督、教育、惩处、保护”四项职能的作用,有效地教育和保护了干警,维护了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1、抓好信访举报工作。对于纪检监察部门查办业务范围的投诉,突出抓住利用审判、执行权贪赃枉法、收受贿赂及程序或实体不公等涉及公正与效率问题这一重点进行查办。对个别发生不良倾向行为的干警,及时进行正面批评教育。

2、全面启动“三谈两述”工作。通过开展述廉谈话、诫勉谈话、任职谈话,对队伍建设工作常抓不懈,规范队伍管理,保障干警不出问题、少出问题。同时,各部门副职以上干警每年年终向院党组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材料,将党廉考核延伸到部门副职。

3、贯彻执行案件质量核查制度。我院成立违法审判责任、裁判失当责任追究委员会,对上诉被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按有关管理制度由责任追究委员会审查、讨论。对审判(执行)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确定属违法审判的案件,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梅县法院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审判执行权的整个行使过程中,确保法院的各项权力公正、高效、清廉运行,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和腐败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