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帮教,梅县法院延伸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参加社区矫正管理工作。
在考察检查中,与村居委会干部座谈,了解监管人员的情况;听取镇(办事处、高管会)有关部门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开展排查、落实管控措施情况介绍;考察组成员与每位社区服刑人员见面谈话、询问了解情况,并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通过考察检查活动,梅县法院进一步强化刑事审判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作用,积极配合各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回访帮教,防范犯罪现象再发生。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监管责任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对存在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从而达到刑事审判的最大社会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