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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 网上立案流程指引
发布时间:[2023-10-09]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490

1.输入网址 http://ssfw.gdcourts.gov.cn/进入“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网站首页,点击“用户登录”进入注册界面,输入用户名、密码、手机号码即可完成注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网站,在左侧菜单栏里点击“网上立案”,即可进入申请界面,如图所示:

 

3.点击“我要申请立案”,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作为受理法院(本指引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例),根据自身的案件情况,选择案件的类型(本指引以民商事一审案件为例)。

 

4.选择法院和案件类型后,将会显示立案告知书及电子送达告知书,里面涵盖诉讼材料清单指引等相关信息,请仔细阅读。

 

5.在阅读后勾选“已阅读并同意立案登记告知书内容”、“已阅读并同意电子送达告知书内容”,按“确认”选项,进入信息登记。根据自身的案件情况完成相关的信息登记并上传相关附件(请按照相关的要求上传材料,勿将材料打乱上传,如下图所示)。起诉状需上传Word版本,当事人信息及诉讼信息在上传Word版起诉状后,系统将会自动提取,若提取的内容与实际内容不符,可手动进行修改。

 

6.完成信息登记后,可选择材料递交方式并点击“下一步”。进入立案信息确认界面,如图所示:

 

7.确认信息无误,继续点击“下一步”,完成电子送达确认后点击“提交立案”并完成验证即可。

 

8.成功提交后,网页上会出现成功提交的提示及立案登记编码,系统也会自动发短信告知,如图所示,邮寄材料时需将此编码写在邮单上。此时,只需等待负责网上立案的工作人员审核,具体审核的结果将会以短信的形式通知您。

 

 

9.经审核后,除本院无管辖权的案件及非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内的案件外,一般情况下,每个案件有两次补充材料的机会。审核人员会将所缺的材料以短信的形式告知您,相关的文书模板也会以电子文书反馈的方式发送给您。您只需再次登录网站,在网上立案中查看案件具体信息即可,如图一。具体的材料模板以“反馈电子文书材料”为准,如图二。

 

图一

 

图二

10.案件审核通过后,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您,无需再现场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11. 立案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通过电子送达方式或按照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地址将先行调解通知书或受理通知书和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送达给您。

12.案件立案后,您可以通过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或者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案件信息。


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