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玩弹弓引发的寻衅滋事案,被告人吴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被告人吴某在刷视频时刷到弹弓比赛,感觉比较刺激,且该段时间比较无聊,便在网上购买了弹弓、皮筋、泥珠、钢珠等射击物品。吴某在收到弹弓等物品后,先在其出租屋房间内使用弹弓对着水瓶练习瞄准射击。后吴某为寻求刺激,多次使用弹弓透过其租住的出租屋窗户,以隔壁小区里面停放的车辆、小区消防通道的不锈钢柱和大门、马路上的电线杆等为目标进行瞄准射击,造成被害人朱某的店铺玻璃及店铺门口停放的皮卡车玻璃被损毁。经认定,涉案被损毁财物总价值为1.25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吴某的家属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予依法惩处。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羊城派、掌上梅州
通讯员:宋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