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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以“四个坚持”做优司法服务赋能“百千万工程”:司法服务有温度 护航发展有力度
发布时间:[2024-05-28]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274

创建20个“无讼村居”、化解373件矛盾纠纷、开展16场次巡回审判、法官积极到站到点开展384次诉讼便民服务……这一串数字,是梅县区法院在服务“百千万工程”中交出的答卷。2023年以来,梅县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持续探索“四个坚持”工作模式,积极做优司法服务赋能“百千万工程”,以司法服务的“出圈”推动群众美好生活“入圈”。

坚持联合调解 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有了这个司法确认,我们过年心里就踏实了。”2023年底,梅县区法院丙村法庭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帮助24名工人追讨工资款10万多元。

原来,从2021年8月开始,当事人杨某和同事在马某经营的蔬菜基地工作,但从当年10月开始,马某陆续拖欠24名工人工资10万多元。两年过去了,杨某和同事讨要工资无果,便来到梅县区雁洋镇司法所求助。丙村法庭法官曾志谦接到该司法所的电话后,立即带领法官助理前往司法所协助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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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县区法院坚持联合调解,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矛盾纠纷。

“马某现在经营确实有困难,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来支付全部工资。于工人而言,拿不到工资也没法过个安心年。”站在双方立场,曾志谦一针见血指出破局的关键:“分期付款,才能实现双赢!”

有了法官支招,雁洋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很快厘清了调解思路,随即逐一做通双方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杨某等工人同意马某分期支付工资款项,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曾志谦第一时间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裁定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至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这一纠纷的调处,是梅县区法院坚持党建引领,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优势,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矛盾纠纷的生动体现。“我们结合‘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在辖区设立19个诉源治理工作站、7个法官服务点,推动形成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以诉源治理工作站和法官服务点为支撑的‘一庭两翼’全覆盖城乡司法服务网络,共同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效能提升,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梅县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坚持前端治理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大家都冷静一下,我们是来解决问题的,吵并不能解决问题,还是坐下来好好商量解决方案。”某镇政府在接到几十户果农对某经营部的投诉后,邀请梅县区法院法官参与调解。调解组从双方争议的焦点入手,分析利弊,提出好几种解决方案。但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第一次调解未能成功,双方最后不欢而散。

“只要有调解的希望,我们就要坚持。只要找到突破口,调解就找到了方向,问题就能迎刃而解。”参与调解的法官事后感悟道。面对第一次调解的不欢而散,调解组决定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头进行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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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到柚园为群众调解纠纷。

经过三番五次的电话、面谈等“背靠背”调解,双方情绪缓和下来,最后决定再一次坐下来面对面协商。双方在这次协商后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某经营部和某总经销商同意按照柚农提出损失数额的70%进行赔付,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这一纠纷的调处,是梅县区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作用,能动司法,将诉调对接中的“调”向前延伸的生动实践。近年来,梅县区法院强化“庭、站、点”诉源治理“桥头堡”作用,依托诉源治理工作站、法官服务点,参与综治中心、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助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2023年以来,梅县区法院成功化解373件矛盾纠纷。

此外,梅县区法院还持续推进“无讼村居”创建和宣传,创建“无讼村居”20个,深入各乡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8场次,开展巡回审判16场次,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梅县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说:“接下来,我们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的形成,不断发挥法院在社会基层治理中的司法效能,让人民群众感受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坚持能动履职 持续提升审判质效

“你们要从正规渠道进货,摒弃侥幸心理,主动履行甄别义务,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合法经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在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诉个体工商户侵害商标权案的庭审现场,梅县区法院承办法官提醒道。

此前,梅县区法院以小额诉讼程序高效审结33件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诉梅州某些个体工商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平均用时13.4天,其中10天内结案17件。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认真审查分析案情,梳理争议焦点,发现被告分散于梅州各县(市、区)且人数多。为高效审理,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优先引导当事人进行调解,着重向被诉个体户经营者释明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经过多次释法明理,24户个体户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构成侵权,表示愿意赔偿中粮公司的经济损失,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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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县区法院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乡活动。

2023年以来,梅县区法院坚持能动履职,主动担当作为,审结涉及乡村治理、农民权益案件22件,为柚果、茶叶等“梅字号”品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依法守护绿水青山,审结24件涉环境资源类案件、6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在阴那山自然保护区、梅南林场设立“森林法官工作室”。此外,通过下乡普法、咨询答疑等形式,在群众中宣传普及典型案例的裁判结果,让当事人在诉前预期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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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到梅县区金柚产业园向柚农普法。

作为梅州市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的法院,梅县区法院还负责梅州市范围内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为能更好地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梅县区法院积极构建以“大保护、快保护、严保护、源保护”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四重保护”机制,以法治之力保护创新,助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近三年来,梅县区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54件,审结696件,结案率92.31%。

坚持司法为民 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此前,梅县区法院立案受理了5宗申请执行人某机械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某、吴某、惠州市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通过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房产、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变卖被执行人车辆等方式为某机械公司追回1300万元,被执行人仍拖欠3700万元。

穷尽措施后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梅县区法院遂依法终结执行。但是,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不间断地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希望他们能够寻求亲戚朋友的帮助,尽快清偿拖欠的款项。

功夫不负有心人。被执行人的朋友答应将其所有位于惠州市的别墅过户至某机械公司名下,以抵偿被执行人所欠债务。经过多次协商,某机械公司最终同意上述别墅抵偿被执行人所欠的3700万元债务。别墅过户至某机械公司名下后,历时多年的涉企执行案圆满落下帷幕。

这是梅县区法院“刚柔并济”促执行的生动体现。梅县区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将善意文明执行贯穿执行始终,在依法惩治“老赖”的同时,出台《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完善信用修复激励机制,灵活运用“预处罚”、屏蔽执行信息等举措,用心用情让执行既有力度、又显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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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县区法院联合市中院开展“走访百家企业”暖企活动。

近年来,梅县区法院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着重优化在线诉前调解司法服务,邀请辖区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26家单位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解纷方式;充分发挥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功能,极大地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充分发挥诉源治理工作站、法官服务点作用,法官积极到站到点开展诉讼便民服务,为群众提供“零距离”的司法服务。

“群众的司法期盼在哪里,我们的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梅县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梅县区法院将主动靠前,做精做细司法服务,助推“百千万工程”深入实施,为梅县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梅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