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麻烦你们了,为了我们这事还专门跑家里一趟!”近日,梅县法院大坪法庭庭长黄福中把庭审现场“搬”到了当事人余某家中,变“坐堂办案”为“上门服务”,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梅县法院大坪法庭受理此离婚纠纷案件后,了解到被告有严重腿疾,行动不便,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征得原告同意后,黄福中决定到被告家中进行一次特殊的庭审。
黄福中一行驱车前往被告家中,以狭小的客厅当法庭,以餐桌当法台,“庭审现场”陈设虽然简单,程序却并未省略。黄福中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双方最终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梅县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一站式”诉讼服务、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等形式把惠民举措送到人民群众身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掌上梅州、羊城派
通讯员:宋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