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辩 状
答辩人姓名/名称 性别 民族
文书送达住址
身份号码/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现就原告 起诉的
纠纷一案【案号(20 )粤1403民初 号】,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此致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签名或盖章):
二0 年 月 日
注:1、本答辩状应提交正本1份,并按其他诉讼参加人的人数提供副本。
2、答辩状纸张不够用时,可附相同大小的续页。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答辩的,签其姓名,由法定代理人注明(***代)。
4、法人或其他组织作答辩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