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9)粤1403民初1027号
立案日期:2019年5月9日
案 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原 告:杨何均、杨宏均
被 告:梅州市梅县区南蓬径大理石有限公司等四人
主审法官:宋海东
书 记 员:杨红
开庭时间:2019年6月17日下午4时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