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9)粤1403民初433号
立案日期:2019年2月20日
案 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 告: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西支行
被 告:梅州市凤山茶业有限公司等五人
主审法官:杨晓东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9年4月25日下午3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