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8)粤1403民初1701号
立案日期:2018年10月19日
案 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 告:兴宁市兴龙家电商行
被 告:刘义华等三人
主审法官:刘伟梅
书 记 员:叶晓
合议庭成员:曾俊、郭友娜
开庭时间:2019年1月23日上午10时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