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8)粤1403民初887号
立案日期:2018年6月4日
案 由:劳务合同纠纷
原 告:吴科有
被 告:梅县程江福德装饰材料店
主审法官:刘伟梅
书 记 员:熊苑冰
合议庭成员:郭小征、梁鼎松
开庭时间:2018年8月28日上午9时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