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7)粤1403民初513号
立案日期:2017年4月4日
案 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 告:梅县客家村镇银行股份公司
被 告:广东金森林实业有限公司等7人
主审法官:古志辉
合议庭成员:张威、李萍
书 记 员:曹怡
开庭时间:2018年7月27日下午4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