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二初字第226号
立案日期:2015年08月07日
案 由:金融借款合同
原 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梅县支行
被 告:谢大平等6人
主审法官:郭小征
合议庭成员:陈志雄、陪审员曾娜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5年10月19日15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