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一初字第185号
立案日期:2015年08月11日
案 由:法定继承
原 告:张惠文等2人
被 告:朱文德等3人
主审法官:刘伟梅
合议庭成员:黄淑玲、陪审员王德恩
书 记 员:叶晓
开庭时间:2015年09月18日15时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