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三初字第102号
立案日期:2015年07月23日
案 由:不当得利
原 告:刘载晴
被 告:刘雪燕
主审法官:宋海东
书 记 员:杨红
开庭时间:2015年08月24日15时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