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三初字第101号
立案日期:2015年07月23日
案 由:离婚
原 告:徐艳娟
被 告:黄永和
主审法官:林小凤
书 记 员:杨红
开庭时间:2015年08月31日15时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