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一初字第149号
立案日期:2015年07月01日
案 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 告:刘昌明
被 告:蔡政等3人
主审法官:刘伟梅
书 记 员:叶晓
开庭时间:2015年08月03日15时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