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二初字第89号
立案日期:2015年04月24日
案 由: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原 告: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 告:东莞市塘厦成有电子厂等4人
主审法官:陈志雄
合议庭成员:李育珍、陪审员王德恩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5年08月10日15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