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一初字第98号
立案日期:2015年04月24日
案 由:返还原物纠纷
原 告:林希苑
被 告:杨启广
主审法官:张威
合议庭成员:曾俊、陪审员刘嫦
书 记 员:叶晓
开庭时间:2015年07月17日15时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