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行初字第14号
立案日期:2015年06月09日
案 由:其他行政
原 告:陈干辉
被 告:梅县区畲江镇人民政府
主审法官:丘盛松
合议庭成员:罗文胜、陪审员曾新利
书 记 员:林惠琴
开庭时间:2015年07月16日09时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