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二初字第139号
立案日期:2015年05月27日
案 由:商品房销售合同
原 告:徐温泉
被 告:梅州市壹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主审法官:郭小征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5年07月09日15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