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三初字第67号
立案日期:2015年05月21日
案 由:扶养费
原 告:汤东芳
被 告:张文华
主审法官:林小凤
书 记 员:杨红
开庭时间:2015年06月18日15时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