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二初字第114号
立案日期:2015年05月05日
案 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 告:邮政储蓄银行梅县支行
被 告:张展鹏等3人
主审法官:郭小征
合议庭成员:肖锋、陪审员卜敬勤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5年06月25日15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