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三初字第70号
立案日期:2015年05月27日
案 由:离婚
原 告:徐苑
被 告:肖运华
主审法官:宋海东
书 记 员:杨红
开庭时间:2015年06月25日15时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