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二初字第117号
立案日期:2015年05月11日
案 由: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原 告: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 告:东莞市群众电子有限公司等3人
主审法官:陈志雄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5年06月24日15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