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行初字第9号
立案日期:2015年05月11日
案 由:撤销房产证
原 告:熊许生
被 告:梅县区人民政府
第 三 人:杨绍俊
主审法官:王志宏
合议庭成员:罗文胜、陪审员吴美娟
书 记 员:林惠琴
开庭时间:2015年06月16日09时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