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一初字第95号
立案日期:2015年04月23日
案 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原 告:廖新文
被 告:彭芬芳等2人
主审法官:黄洁芝
书 记 员:叶晓
开庭时间:2015年05月27日1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