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三初字第47号
立案日期:2015年04月08日
案 由:离婚
原 告:王友兰
被 告:黄康南
主审法官:宋海东
书 记 员:杨红
开庭时间:2015年05月13日09时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