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一初字第58号
立案日期:2015年03月10日
案 由:离婚
原 告:古优生
被 告:廖映梅
主审法官:曾俊
书 记 员:叶晓
开庭时间:2015年04月14日09时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