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二初字第42号
立案日期:2015年02月11日
案 由: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原 告:梅州华奥汽车销售公司
被 告:梁登辉
主审法官:李育珍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5年03月23日15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