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三初字第31号
立案日期:2015年03月03日
案 由:离婚
原 告:王彦芸
被 告:严利方
主审法官:林小凤
书 记 员:杨红
开庭时间:2015年03月31日15时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