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一初字第08号
立案日期:2014年12月23日
案 由:离婚
原 告:梁欢
被 告:陈小娟
主审法官:刘伟梅
书 记 员:叶晓
开庭时间:2015年01月21日15时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