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一初字第23号
立案日期:2015年01月07日
案 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原 告:刘秀利
被 告:曾志等3人
主审法官:张威
书 记 员:叶晓
开庭时间:2015年02月02日16时30分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