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5)梅县法民一初字第3号
立案日期:2014年12月22日
案 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原 告:陈公务
被 告:陈振平等3人
主审法官:黄洁芝
书 记 员:叶晓
开庭时间:2015年01月28日09时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