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4)梅县法民一初字第205号
立案日期:2014年10月27日
案 由:离婚
原 告:邓金辉
被 告:陈佰钦
主审法官:刘伟梅
书 记 员:叶晓
开庭时间:2014年12月01日09时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