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4)梅县法民三初字第106号
立案日期:2014年09月05日
案 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原 告:刘海彬
被 告:李火权等2人
主审法官:林小凤
合议庭成员:宋海东、张晴洪陪审员
书 记 员:杨红
开庭时间:2014年10月20日09时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