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4)梅县法民二初字第142号
立案日期:2014年07月09日
案 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原 告:梅县扶大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被 告:刘洪兴等2人
主审法官:陈志雄
书 记 员:张琳
开庭时间:2014年08月12日09时
开庭地点:第四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