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4)梅县法民一初字第144号
立案日期:2014年07月07日
案 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
原 告:李伟
被 告:林亚五等3人
主审法官:曾俊
合议庭成员:张威、李洁霞人民陪审员
书 记 员:叶晓
开庭时间:2014年08月29日09时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