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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木受伤起纷争,倾心调解促和谐!
梅县区法院多元联动巧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6-11-02]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6

 “感谢黄法官,赔偿款已经一次性全部到账了!”近日,梅县区法院大坪法庭通过多元联动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伐木作业引发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了解,去年9月,周某受雇于王某,参与林木砍伐作业,该项目由刘某发包。作业期间,王某因操作机器失误,导致木头撞击周某,造成周某唇裂伤、面颌骨多处骨折、牙齿缺损等严重伤情。事后,周某就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向雇主王某、发包方刘某提出赔偿诉求。因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周某遂诉至梅县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梅县区法院大坪法庭黄法官坚持调判结合、以调促和,摒弃坐堂办案模式,主动联动辖区综治中心调解员,深入基层组织双方开展现场调解。

调解初期,双方情绪对立、各执一词。周某认为自己因工受伤致残,后续治疗开销大,对方理应足额赔偿;王某、刘某则辩称事故存在意外因素,不愿承担高额赔偿。

“劳务作业中,雇主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发包方同样有安全监管义务。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害,二被告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黄法官结合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耐心释法。

随后,综治中心调解员立足乡情民意,情理相融开展疏导劝说:“周某本次受伤属实严重,后续康复治疗花费高、恢复周期长,对个人生活影响极大。”同时,调解员耐心劝慰周某:“事故已然发生,被告方事发后积极配合救治,态度诚恳。邻里乡里相处一场,不如互谅互让,一次性妥善解决纠纷。”

法理讲清、情理道明。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当事人逐步放下对立情绪、换位思考,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二被告分别支付相应赔偿款项。法庭当场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实现矛盾一次性化解。

该案的高效化解,既依法维护了受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其后续治疗、基本生活提供了坚实保障,也进一步明晰了劳务作业中雇主与发包方的责任边界,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充分展现了基层法庭源头解纷、柔性司法的良好成效。

在此,法官提醒,林木砍伐属于高危作业,雇主、项目发包方务必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开展岗前安全培训;广大务工人员要时刻绷紧安全弦,规范操作、做好自我防护,从源头上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来源:掌上梅州

通讯员:宋宇婷、张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