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大坪法庭将巡回法庭“搬进”一村民委员会,公开审理一起因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分配引发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镇村干部及村民共十余人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司法审判过程。
该案系因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引发的典型涉农纠纷。原告曾某主张其亦属于“开荒地各农户花名册”的一员,理应分到开荒地提留额外补偿款,因多次与被告村民小组协商未果,遂提起诉讼。
“到村里去,不仅便于双方当事人,更有利于法院查明事实。”法官黄福中前往村民委员会开展巡回审判。
庭审现场,黄福中耐心倾听双方的诉辩意见,分析矛盾产生的根源,引导双方举证、质证,有序开展法庭辩论。法官秉持“以调为先”的原则,联合镇村干部,组织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从法理、情理多角度释疑解惑,逐步引导双方当事人从“面红耳赤”到“心平气和”。
庭审结束后,黄福中结合案情,同步进行了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的权利义务边界,增强了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
巡回法庭是梅县区法院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司法实践,以“就地办案+现场普法”的形式,推动司法资源下沉基层,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地、影响一片”的法治效果,以实际行动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来源:羊城派
通讯员:宋宇婷、张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