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法官给我讲清楚了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是我之前法律意识淡薄,现在我愿意主动履行赔偿责任。”近日,被执行人孔某对自己当初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诚恳致歉,一起涉著作权侵权的执行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悉,某科技公司系一书籍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该作品的复制、发行等专有权利。2025年,公司发现孔某在电商平台低价销售该书籍的盗版影印件,严重侵害了其著作权权益,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孔某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赔偿科技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4000元。
“我就是随手转卖几份资料,赚点零花钱补贴家用,怎么就摊上官司了?”孔某始终没把赔偿的事放在心上,甚至觉得自己有点冤,因此对法院的生效判决一直拖着不履行,科技公司向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孔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电话沟通时孔某的抵触情绪一下子就上来了,话里话外都觉得法院是“小题大做”,核心原因就是孔某对著作权侵权的法律后果完全没有概念,打心底里不认为自己卖盗版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考虑到孔某对法律规定存在明显的认知偏差,要是直接采取强硬措施,不仅容易激化对立情绪,也没法真正让孔某意识到自己的问题,起不到普法教育的效果。
承办法官随即调整了工作思路,结合判决内容一条一条列明著作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帮孔某算明白一笔账:原作者花了多少心血整理这些考点,公司为了出版发行投入了多少成本,盗版影印件会给权利人造成多大的损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不仅会影响个人征信,以后贷款、出行都受限制,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司法处罚。要是现在主动履行,还可以防止更多迟延履行金的产生,能减少额外的支出。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明,孔某终于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今年以来,梅县区法院持续加大知识产权案件执行力度,针对涉中小微企业、个体经营者的知识产权纠纷,坚持“惩戒与普法并重”的执行思路,将释法明理贯穿执行全流程,累计促成80%知识产权案件自动履行,其中70%的知识产权案件实现48小时内执行完毕。既有效维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通过个案普法提升了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创新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羊城派
通讯员:何如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