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县区法院大坪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动村委会、综治中心开展府院调解,成功高效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当事人温某长期受雇于张某从事运输工作。工作期间,温某因连续出车时间过长,在停车休息时突然跌倒,诱发脑出血。双方就赔偿一事争执不下,矛盾越积越深,温某便一纸诉状递交到了法院。
考虑到当事双方都住在基层村镇,来回跑法院费时费力,法官黄福中当即决定:不等当事人上门,我们携卷下乡去。
黄福中邀请了村委会干部、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一同来到当事人所在的村子。法官和当事人拉家常、摆事实,慢慢把话头引到正题上。一方面,法官向张某耐心解释雇主应尽的安全保障和合理注意义务,指出长时间安排超负荷劳动确有过错;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原告温某情绪,劝双方都设身处地地为对方想一想。村干部和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也顺着邻里乡情,讲起“和气生财”的老理儿,一句“十里八乡住着,抬头不见低头见”,双方情绪渐渐缓和。
在“情、理、法”疏导下,院落里的气氛从僵持到松动,从争辩到沉默,再到原告一声叹息、被告一句“老哥,我也不容易”。法官抓住时机,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温某念及多年雇佣情分,考虑到张某赔偿能力确实有限,放弃了原来的诉讼请求,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这起眼看要对簿公堂的纠纷,就这样在农家小院里悄然化解。
此次依托基层联动力量,变坐堂办案为上门解忧,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下一步,梅县区法院将持续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下乡调解工作,把司法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乡村院落,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以暖心司法守护基层和谐稳定。
来源:掌上梅州
通讯员:陈海妮、宋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