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是我想赖账,你看看这墙,这一块那一块,打补丁似的,这怎么能给全款?”“我辛辛苦苦从外地拉来的石材,风吹日晒给你贴好,你说有色差就扣我四万块?天底下哪有这个道理?”在梅县区法院大坪法庭的调解现场,原告装修工潘某和被告房主吴某争得面红耳赤。起因,是梅县区某镇一栋崭新小楼的外墙。
事情并不复杂。2023年12月,吴某装修自家农村的房子,把外墙装修全包给了潘某。石材上墙,房子确实气派了不少,可吴某越看越别扭——阳光一照,几块石材的颜色深一块浅一块,实在不好看。
工程收尾后,潘某通过微信发来尚未结清的账单余款:4万元。吴某在微信上回了个“好”,算是确认了金额。但到掏钱的时候,吴某反悔了。“这色差问题不解决,4万块我是不可能给的。”微信里那个“好”字,在他看来只是确认数字,不代表对质量满意。
而潘某更委屈的是,“石材是天然的,有色差很正常,我包工包料利润薄,这4万块是我的工钱、料钱,你不给,我找谁去?”多次微信催讨无果,潘某一纸诉状将吴某告到了法院。
案子到了梅县区法院大坪法庭黄福中法官手里,他一眼就看出了“症结”所在:双方争的不是4万元,争的是一口气和一个理。
“这案子要判,得先做司法鉴定。”黄福中私下给双方算了一笔账,“请专家来鉴定,不仅得多花一笔鉴定费,还得花时间。”一笔鉴定费,加上时间成本,去证明4万块的欠款是否合理?这笔账一算,原本气鼓鼓的双方都沉默了。他们心里都清楚,继续斗下去,只会“赢了官司输了钱”,支出一笔不必要的鉴定费用。
看到双方态度松动,黄福中立刻启动“法庭+”联动机制。第一时间联系综治中心的调解员、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还有当地村干部,一群人直奔那栋引发争议的小楼。
“来来来,吴老哥,你也干了十几年泥瓦匠,你给看看。”黄福中把村干部请到小楼前。村干部老吴背着手,前前后后仔细看了看,最后说:“活儿干得是细,这色差嘛,确实看得出,但要说把这墙扒了重做,那不至于。”
这句同村人、同行人接地气的公道话,像一把钥匙,打开了双方的心锁。司法所的老周趁热打铁:“要鉴定还得一人出一半鉴定费,谁落着好了?不如各退一步,把钱省下来,买几斤猪肉不香吗?”
黄福中指着贴了石材的墙说:“石材天然色差很难完全避免,但确实影响了美观。装修没把好选料关,原告有责任;被告因为瑕疵就想扣掉全部尾款,也不占理。”
在法官、调解员和村干部的层层“攻心”下,剑拔弩张的气氛有所缓和。最终,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吴某一次性支付1.1万元,这起纠纷就此了结。
在法官和村干部的督促见证下,吴某掏出手机,当场就把钱转了过去。“微信到账,一万一千元。”清脆的提示音在院子里响起,潘某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吴某也长舒了一口气。
今后,梅县区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做实指导调解、做深联动调解,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切实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全力绘就人民法庭基层治理新“枫”景。
来源:梅州日报
通讯员:陈海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