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一场官司下来,我们反而成了合作伙伴!”这是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的被告在调解成功后发出的感慨。
这起案件的原告是一位美术作品设计师,发现被告公司的logo及名下注册商标的图案形象与其美术作品高度相似,遂诉至法院。
梅县区法院承办法官在审理时发现,案件侵权事实清楚,一纸判决责令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看似是最直接简单的处理方式,但不是心中的最优解,如何在保护原告权利的同时,给侵权人一次机会,让企业可持续发展,成为案件的难点。承办法官通过“背对背”疏导与“面对面”磋商,积极搭建双方的沟通桥梁,从法律风险讲到商业前景,从侵权成本谈到合作收益,为企业算了一笔“经济账”和“风险帐”。
“如果只是判决侵权,您面临的不仅是赔偿,还要撤换全部已有的招牌和宣传资料,再投入重金重新设计、注册商标,经营成本剧增。同时,原告还可依据在先著作权对您已注册的商标提出无效宣告,后续风险不断。不如,尝试取得原告的授权?”这笔账,算到了企业的心坎里。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签订了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随后原告主动撤诉。这种“变侵权为授权”的创新模式,不仅让权利人的智力成果获得了市场价值的最大化,也让侵权方通过合法授权获得了继续发展的机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深度商业合作。
“我们致力于将‘侵权赔偿’转化为‘授权许可’,将‘法庭对抗’转化为‘商业谈判’,引导当事人从对立走向对话。”承办法官如是说。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是衡量营商环境的核心标尺,更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保障。梅县区法院将持续推动知识产权纠纷一站式解决,以更有力的司法担当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新质生产力培育保驾护航。
来源:掌上梅州
通讯员:马浩佳、宋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