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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华为、荣耀旧手机获利20多万元,男子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25-01-16]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9

依法扣押涉案254台华为手机、230个华为手机后壳、105个华为手机充电器、14台荣耀手机、30个荣耀手机后盖、52个手机中框、52个手机显示器……至案发,被告人张某销售翻新、组装的华为、荣耀旧手机已获利20多万元。日前,梅县区法院审结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依法严厉打击盗用、冒用注册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022年至2023年7月期间,被告人张某在未取得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荣耀终端有限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从深圳或者通过网上的二手交易平台收购华为、荣耀旧手机及相关手机零配件,雇请他人负责更换手机配件、翻新手机,并供货给他人以翻新手机冒充华为、荣耀正品手机用于网络销售。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家法律,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结伙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且假冒两种注册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依法惩处,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来源:掌上梅州、羊城派

通讯员:宋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