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梅县区法院为14名工人成功追回2万多元被欠工资款,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9年6月,某美食店因经营问题,拖欠江某等14名工人工资合计26618.25元。江某等人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美食店支付拖欠的上述工资款。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经审理,要求某美食店在裁定生效后一次性支付江某等人工资。但某美食店未履行生效裁决确定的义务。12月4日,江某等14名工人向梅县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梅县区法院受理后,依法向某美食店及其经营者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打电话给刘某,耐心做其思想工作,但是刘某拒不履行义务。为此,执行法官冻结了刘某的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之后,刘某因买不了飞机票才发现自己被限制高消费了,这才主动打电话给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将所欠工资款转入法院指定的执行账户。江某等14名工人领取了被拖欠工资款,14件涉民生系列案件圆满执结。
(钟佛梅 宋宇婷)